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国家改革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我会停止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登记管理工作。原自2016年7月起发放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登记证书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
原2016年2月25日发布的《关于发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登记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中电信监委[2016]02号)同时废止。
请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执行。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中国电子企业协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10-68218061 68218071
传真电话:010-68218071
工作邮箱:ieso@ieso.ceea.org.cn
工作网站:www.ceea.org.cn
联 系 人:彭昱华 李 倩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中里15号楼3门619室(邮政编码:100036)
中国电子企业协会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文章来源:中国电子企业协会